根據市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印發〈寶雞市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要求,圍繞我市工業經濟轉型升級、產業集群發展和科技創新,在高新區范圍內篩選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、依法設立、合規經營的中小企業,提出可享受風險補償的《貸款企業準入名錄》建議名單。于9月20日前(附表格)報送高新區金融辦。由高新區金融辦匯總后提交市政府有關會議審定。
入選企業必須提供依法設立的相關證明資料(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等復印件)、企業和法人代表信用記錄(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資料)、已有銀行貸款的企業應提供現有貸款金額和貸款銀行。相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,設定上述以外的篩選標準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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